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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法律扶贫工作深入推进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编辑:南杰卓玛
 

  今年以来,果洛州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法律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关注改善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2017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省司法厅《2017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和省、州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精神,率先在全省实行了“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的法律扶贫模式,让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惠及人民。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在先,大力拓展民生领域和刑事案件的法律扶贫,针对全州10805户、3400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开展法律扶贫工作。目前,全州在已建立健全法律扶贫档案的基础上,共办理各类法律扶贫案件175件,接待咨询人员61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二是不断完善法律扶贫维权机制,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目前,共开展送法下乡423次,赠送法律书籍资料5.5万册,开展法治讲座33场次,举办法治知识竞赛6场,制作法治宣传专栏96个。三是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州281个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78,成功化解953件,调处成功率达97%。四是完善法律扶贫制度,努力实现“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目前,法律扶贫经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州级法律扶贫经费从原有的5.5万元提升至20万元,为我州法律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经济基础保障。

整合资源优势,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法律扶贫工作以宣传法律援助职能和加强基础建设工作为重点,设立州、县法律援助中心7处、接待大厅6处,在基层司法所挂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4个,在各级群众团体工会、残联、团委、妇联等设立援助站27处,在部队、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进一步拓宽法律扶贫便民服务渠道。二是为更好地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领域的工作衔接,州司法局、州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全州看守所建立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在全州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对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发挥了重要意义。三是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和《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在全州法院系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扶贫工作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四是通过运用“果洛普法”微信公众号、“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和律师在线解答等新举措,实现了把普法阵地建到百姓身边,提高了法律扶贫覆盖面和知晓率,为实现法律扶贫工作“应援尽援”目标,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抓好制度建设,着力推进管理创新。一是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制度建设目标,切实建立健全法律扶贫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出一套完整配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业务规程及工作规则、工作指南等制度,为全州法律扶贫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据和参照样本,使全州法律扶贫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二是召开全州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与六县司法局分别签订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责任状,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律援助站点规范化建设、发挥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窗口作用、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维权力度、加强基层牧区法律宣传活动等为内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的方案》,将精准扶贫细化为法律扶贫。三是州司法局联合州扶贫开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对州县乡三级加强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责任、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服务对象、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服务范围、具体工作标准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州法律扶贫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