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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常见问题
来源:果洛州残联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
 
 

1、是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应办证?办理残疾人证有什么用途或优惠政策?

答:办理残疾人证坚持个人自愿原则。由于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因此,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凡是达到二代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都应当办理二代残疾人证。

2、残疾证应到哪里办理?办证后有国家补贴吗?

答:根据我州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和办法,申办残疾人证应到县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五张,填写申请表、评定表,而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评级。残疾人证是各级残联组织对残疾人认定和帮扶的主要依据,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但并不是只要办了证就有国家补贴。

3、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乱收费?

答: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绝不是乱收费,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以《中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它主要用于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及就业创业帮扶等。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4、是不是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的补偿性措施,对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则不征收;对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政府还可以进行奖励。

5、企事业单位的残保金征收为什么实行地税部门代征?

答: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新形势下省政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做出的重要措施。实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实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地税、财政、残联、银行等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到依法行政;各用人单位做到依法缴纳。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确保应收尽收。

6、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会不会影响各单位用工自主权?

答:社会各单位用工自主权是在法律范围的权利。残疾人虽在生理上有残缺,但他们和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权利。安置残疾人就业既是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又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其人生价值,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仅占1.5%,安置的残疾人又是经过一定技能培训,能适应相应岗位的,不会给单位背包袱,并不影响社会各单位用工自主的权利。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7 有残疾人证在就业上是否有优惠?

答:残疾人可以凭残疾人证到县残联进行就业登记,州残联可以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需要进行就业推介。残疾人可以凭证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正在就业的残疾人可以抵免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伤残军人证如何换取残疾人证?

答:残疾军人证不能直接换残疾人证,如要办理残疾人证,按照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9、更换二代残疾人证,需要重新体检吗?

答:残疾状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很多残疾人在申办了第一代残疾人证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疾程度可能加重或减轻,同时,国务院批准的新的残疾评定标准也有变化,因此,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时,残疾等级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有必要重新进行鉴定。

10、有司法鉴定的办残疾证时还要重新检查身体吗?

答:根据规定,残疾评定是由县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的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残疾标准进行评定的。我州指定的残疾评定医院为:果洛州人民医院、各县人民医院。

 

 

果洛州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