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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工商局    时间:2017年08月19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公司住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或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不需核实的,当场作出决定;

4.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需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

果洛州各工商局

办理地点

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行政服务中心(各县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虹霞

联系电话

18209756677

投诉电话

0975-8382424

办结期限

7个工作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