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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营业单位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

(三)核准: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四)发照: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应当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证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需提交材料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办理机构

果洛州各工商局

办理地点

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行政服务中心(各县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虹霞

联系电话

18209756677

投诉电话

0975-8382424

办结期限

7个工作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