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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业性爆炸作业单位许可证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公安局    时间:2015年08月24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非营业性爆炸作业单位许可证

办理条件

 

 

 

 

一、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证明和爆破作业区域证

 

 

 

 

明;

 

 

 

 

二、自有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包括可移动库)的相关证明

 

 

 

 

材料;

 

三、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办理程序

 

 

 

一、领申请表;二、递交材料;三、专家评审;四、发证

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成立、合并重组单位经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

二、矿山生产企业需提交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煤炭生产企业还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注册登记凭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在固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当上述凭证未载明限定的作业区域时,需提交经有关管理部门签章(行政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合法生产活动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

果洛州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理地点

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12

办公时间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责任人

韩文思

联系电话

0975-8384468

投诉电话

0975-8384422

办结期限

专家评审后予以发证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