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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编辑:尕藏多旦
 

一、《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始终把强化招商引资、培育壮大实体经济作为加快发展、加速转型、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要手段,先后出台《青海省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187亿元,年均增长22%,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20%,占一般性工业投资的60%以上。在工业领域,中电投、比亚迪集团、宁德新能源、北大先行等一批技术管理先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央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入驻我省,万吨级碳酸锂、兆瓦级电池组件、吉瓦级锂电池、百万吨铝深加工等一批技术装备领先、辐射带动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在农牧、交通、水利、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也成功引进了一大批打基础、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对全省稳定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全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各地围绕培育新动能,陆续制定出台了新的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我省现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力逐渐弱化,区位条件、投资环境、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短板和制约日益显现,已无法适应日趋激烈的区域性竞争。同时,现有优惠措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标准不统一、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亟需制定出台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效,解决稳增长基础不稳、新旧动能转换滞后、项目投资增长乏力及重大项目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

2017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这是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出台后,国家层面首次明确表示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希望各地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引资工作,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实现更好发展。2017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进一步提出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制定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拓展引资空间、优化营商环境,以促进投资增长。

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了强化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对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扎扎实实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王国生书记指出,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深化与援青省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形成统筹协调、务实高效、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王建军省长多次就加快出台新的招商引资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安排部署,20172月以来,在王黎明副省长的指导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以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前提下,力争提出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招商引资举措和方式为目标,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94日,在王建军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并经省委审定,于2017111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分为为总体要求、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健全招商引资机制5个部分,21条。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短板、增后劲的工作要求,既有效承接以往招商引资方面好的做法经验,保持了各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充分学习借鉴其他省区的创新举措,突出政策环境、基础配套、运行机制、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在资金奖补、资源配置、要素保障、提升效能等方面有了新突破。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各地区、园区招商引资主体作用,加大放权、授权力度,为下一步各地区、各园区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创造了条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精神,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包括第111条,是本意见的核心部分,主要从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项目前期奖补、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强化土地供给保障、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加大引才引智力度、支持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建成投产项目、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等11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各项政策涵盖了以往扶持政策未涉及的新产业、新领域,实现了新突破、新提升。

第三部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包括第12条至15条,旨在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推进招商引资方式、模式、载体创新,增强招商引资、选商择资能力。

第四部分,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包括第16条至第18条,                                                 优化投资环境,营造亲商、安商、暖商的招商环境。

第五部分,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包括第1921条,旨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狠抓督办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最后,《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工业园区抓紧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凝聚合力,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