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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证书审查(初审)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国土局    时间:2017年11月18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测绘资质证书审查(初审)

办理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2、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6、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定—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需提交的资料

1、测绘资质申请表(原件2份);

2、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5、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6、当年测绘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内容按《测绘资质申请表》技术人员表格格式制表)(原件1份);

7、仪器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仪器检定证书;仪器设备证明:(1)企业性质的测绘单位,提交仪器设备发票;(2)事业性质的测绘单位,提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单。

8、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提交认证证书;未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提交《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表》和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9、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通过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的,提交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文件;未通过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的,提交《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表》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10、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属自有产权的,提交土地、房屋产权证;属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属主管部门产权的,提交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11、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22条、第23条;《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4

办理机构

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办理地点

大武镇团结路310号一号行政楼二楼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州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人

联系电话

0975-8382829

投诉电话

0975-8382829

办结期限

25个工作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