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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果洛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5日    编辑:更尕兰智
 

果政〔2017〕1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任委员  汪 山 泉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  李 元 民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班玛闹吾  州司法局局长  

顾    问  李 建 青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 柏 林  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庞 顺 泽  青海省凡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成   员   先   则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开 晓 青  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丁 剑 铭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

        王   晶  青海省勤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   强  青海省金戈律师事务所主任

州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李元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班玛闹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2017年3月6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